2008年10月13日 星期一

黃毅力 CEO實戰手記:烈火戰車惹禍

九月八日的星期一早上,天朗氣清,陽光普照,每個星期一對我來說,都是一個新的開始。早上就已經有三個早上會議,必須在9時10分前完結,然後我便要趕到觀塘維修廠繼續進行會議。雖然時間緊逼,可是我卻興之所致,打算自行駕車。於是,我駕駛了近來最喜愛,擁有530匹馬力的戰神GTR。它配有我調校的極級音響,沿途聽著衛詩(JILL)最新Remix快版《傻女》,「呼呼聲」到了東區走廊,看著一望無際的藍天碧海,發現三條行車線,竟然一輛汽車也沒有,突然間有一個念頭—開快車。我想一想,現在是9時30分,絕對沒有快相,因為這是上班時間(Rush Hours),於是,我便啟動了戰神GTR裡的賽車模式(Race Modes),「一手一啪」,由四波轉到二波,在4秒間,已經由30公里到了119公里了,並開始進入東區海底隧道前的彎位。

當我離遠一看,竟發現有一位交通警員,手握著一支鐳射槍瞄準我的戰神。我見狀便立刻以極快的時間,手腳並用(用引擎和波箱),盡可能把車速降至最低,把 119公里的速度,調至40公里,期望他的鐳射槍快不過迫力和拖波的速度,在那一剎那,我當然希望會有僥倖發生,同一時間,又在想:「抵死,中伏!貪一時之快,惹百日之憂!」當進入東隧時,從倒後鏡一看,已經有一輛巡邏電單車,開著藍燈尾隨,車上警員正揮著手,當時我心想:「這次凶多吉少!」

每人也會做錯事,也會高估了自己對環境操控的能力,低估了客觀的事實—自己有沒有犯錯?評估環境會否出錯?當你犯錯後的第一秒,通常大家都會夾雜著恐懼 (Fear)、憤怒(Anger)及抱怨(Regret)的心情,甚至想把責任推卸;第二秒,就會想:可以如何掩飾整件事?如何辯駁?如何欺騙他人,隱瞞自己的過錯,繼而再欺騙自己?

我的反應是,覺得自己「抵死」之餘,同樣也要感恩:如果我再踏深一點油門,到了120公里,我便要停牌三個月;除此之外,要不是有兩位警員在場,當我以 119公里「劈」彎時,可能我會「炒車」收場,變成明天報紙的主角;又或者,如果當時是在晚上,剛巧我又喝了點酒,更可能「死得仲快」!

在「自作孽,不可活」的情形之下,我有甚麼應該要立刻去思考及檢討呢?第一,我不可以再開快車。第二,我要鼓起勇氣,把我一個人犯的錯,跟數十萬的《都市日報》的讀者分享,令你們引以為鑑,不再重複我的過錯,這是一件好事。姑勿論你是否駕駛人士,希望你也能從我的錯誤中汲取教訓。

犯錯不是一個最嚴重的問題,最大的問題是:你犯第二個錯誤,就是以說謊或逃避責任的方式,去掩飾你的第一個錯誤,這才是一個最大的問題,更要不得的是,可能連親人、朋友,甚至自己也欺騙了,這就是大錯特錯!成功的人要勇敢地面對錯誤、承認錯誤,然後去改過,就算犯錯了,也要有承擔的勇氣和改變的心,不再重複過錯。更好的,就是要有勇氣去分享,目的只有一個:希望別人不會犯同樣的錯。

後記:今天的警察,真的很有禮貌,值得一讚。雖然我被人抄牌,但是也被人抄得非常之開心。那位警員,服務質素有五星級,簡直令我有賓至如歸的感覺。我問警察:「從前這個東隧入口,是『三不管』地帶,沒有快相,為何現在會有呢?」他說:「因為隧道公司投訴,很多人時常在這裡開快車。」所以,我的提示是:從前你認為是對的事,今天及明天,可能是不對的,就好像我用從前的經驗,去衡量這裡沒有快相,就這樣我便中伏了,我真是「抵死」了。

(逢星期二、三、四刊登)

黃毅力

2008年09月09日 星期二 都市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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